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5日对备受关注的“承兴案”作出二审裁定,驳回罗静等人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根据判决结果,主犯罗静被判处无期徒刑,其妹妹罗岚获刑十七年六个月。这一判决标志着这起震惊金融圈的巨额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。
据一审、二审裁判文书显示,罗静等人在虚构应收账款债权融过程中,采取了多种手段实施诈骗。他们私刻京东和苏宁公司的印章,派人冒充这两公司的员工,甚至拦截被害单位寄给京东和苏宁的确认函快递。通过这些手段,他们成功骗取了湘财证券等机构共计300余亿元的金,给这些机构造成了实际损失共计88亿余元。
这起案件不仅涉及金额巨大,而且手法狡猾,给金融机构和投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。罗静等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市场的公平、公正和稳定,也严重侵犯了投者的合法权益。
在“承兴案”刑事二审宣判后,一些涉案投者表示,他们将针对有关金融机构发起民事诉讼。此前,由于“先刑后民”的原则,他们发起的民事诉讼被迫暂停。现在,随着刑事判决的尘埃落定,他们希望能够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回自己的损失。
这起“承兴案”的审判过程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明。无论涉案金额多大、手法多狡猾,只要触犯法律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同时,这起案件也提醒广大投者要增强风险意识,谨慎选择投项目和合作伙伴,避免陷入类似的诈骗陷阱。
总,“承兴案”的二审裁定为这起震惊金融圈的巨额诈骗案画上了句号。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,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,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投者的合法权益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